摘要
在宋代士林中,苏轼通法晓律、谙熟吏事、关怀人文,被当代学人称为"法学家",是考察宋代司法理念与实践的绝佳对象.从法律人的角度观察苏轼,不仅应探析其法律表达,也应考察其司法实践.经查考,苏轼曾亲决密州盗窃案、杭州颜氏案等案件.在司法实践中,苏轼通过"遵法"完成遵从皇权的宣誓,以获取审判合法性,避免招致纷争.在具体的审断中,苏轼衡平各种价值,以最为切实有效的方式妥善处理纠纷,通过"从权"维护一方之治.考察苏轼的司法实践,不仅能更为全面地认识法学家苏轼,亦可管窥宋代司法名公的司法价值衡量及诉讼理想,回应学界关于宋代司法传统研究的诸多问题,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