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抗日战争使得大量的壮丁从戎,长期出征不能归家.为了稳定军心,南京国民政府不得不用立法构建起保护军婚的新秩序.由此,国家公权力站在民族道义的制高点,形成对婚姻等私法空间的挤压.然而,民间生存逻辑带来的民众应对与反弹,远远超出了国家预期,不断挑战着公权力的权威,迫使国家不得不进一步加紧这方面的立法,在民间逻辑的反差之下呈现出强硬姿态.但是,随着抗战胜利和工作重心的转移,国家公权力的立场和话语体系发生了相应的变化,对民间侵害军婚的行为表现出更多的宽容姿态,相形之下,却忽视了对幸存军人利益的保护,造成他们的"二次被害".本文以18起战后军婚诉讼案件为例,以特定的时空和场域为背景,在人物—事件框架下,揭示抗战中出征军人身后妻子被霸占和财产被侵害的事实,讨论他们及其近亲属的维权行为、诉讼处境及命运,以期为未来的军人保护制度构建提供一些镜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