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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史评论
2024,
Vol.
24
Issue
(2) :
299-320.
民初"情事变更"规则的构建——以大理院民事裁判为中心
李昊
法律史评论
2024,
Vol.
24
Issue
(2) :
299-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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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方数据
民初"情事变更"规则的构建——以大理院民事裁判为中心
李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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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信息
1.
西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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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民初民法典暂付阙如时,大理院从法律、习惯法、条理中寻找关于"情事变更"的法律渊源.大理院关于"情事变更"规则的判解,凡有"货币币值涨落悬殊""租赁物因不可抗力毁损""耕作地因不可抗力致收益减少""佃权关系中的增租、撤佃""养赡义务人财力差减"五种具体类型.大理院构建"情事变更"规则的理路是:其一,在法源上主要采纳习惯法、条理;其二,在审理中严格认定事实;其三,在方式上构建具体条款.
关键词
民初
/
大理院
/
情事变更
/
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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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年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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