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法谚"知法犯法,罪加一等"在历史上最早的思想渊源为佛教的律学思想.在此基础上,经过从魏晋到明清的衍变与发展,在整顿吏治的大背景下,作为一条例文在雍正七年正式写入了《大清律例》,并主要用来惩治"舞文作弊"的吏役群体.此后,"知法犯法"例借由宣讲圣谕、书籍戏曲乃至报刊等传播途径广为人知,最终在官方和民间的互动之下,完成了从国家法律知识到民众法律意识的转化.这也使得"知法犯法,罪加一等"的法谚直至今日仍然拥有着旺盛的生命力和传播力,而这一转化过程,也对今日如何建设法治中国和培养公民的法律意识有着启发性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