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印报刊资料-外国哲学分册2022,Issue(4) :35-43.

康德哲学中的"归责问题"及其解决——以两种意义的意志自律概念为基础

胡学源
复印报刊资料-外国哲学分册2022,Issue(4) :35-43.

康德哲学中的"归责问题"及其解决——以两种意义的意志自律概念为基础

胡学源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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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湖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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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从康德作为自律的自由概念出发,一些批评者引出了"不道德的行为是不自由的、因而不可归责"这个康德哲学中的"归责问题".以往为康德辩护的研究者大多试图运用意志自由与任意自由的区分、强调任意的自由选择,说明违背道德法则的不道德的行为是人的任意自由选择的结果,以解决这个"归责问题".然而,这种策略是成问题的,意志自律才是合理解决"归责问题"的关键.通过对康德哲学中两种意义的意志自律概念——客观自律与主观自律——的区分,"归责问题"可以得到更合理的解决:一个没有实现主观自律、做出了不道德行为的人,其意志仍然处于道德法则之下、受道德法则的支配,仍然是客观上自律的.他本来应当也能够按照道德法则的要求而行动,因而他仍然是自由的,其不道德的行为可以归责于他.

关键词

"归责问题"/归责/自律/自由/康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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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湖南省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19YBQ019)

出版年

2022
复印报刊资料-外国哲学分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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