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西周乐制不仅是展示周代文明的窗口,更是中国礼乐精神得以形成的最初保障.在乐官层面,已经具备了严密的职阶体系,乐官与乐工各司其职,为道德普及、技能培训、娱乐活动提供整体支持.在乐舞层面,秉持雅正宗旨的前提下,人性因素的影响、民族成分的残留以及对风诗的吸收,为民间文艺的繁荣留下了空间.在乐器层面,雅乐乐器及其组合方式的多样化,不仅标志着礼乐制度的规范化,而且使"器以藏礼"成为可能.乐官、乐舞、乐器虽非乐制之全部,但却构成了展现西周理性鬼神信仰和雅正观念的物质载体.
基金项目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20BZW031)
安徽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研究项目(2022)(2022AH05213)
安徽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重点项目(SK2019A0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