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与经济2024,Vol.33Issue(3) :52-63.

未成年人监护权撤销制度的问题及其破解

贺光辉
法制与经济2024,Vol.33Issue(3) :52-63.

未成年人监护权撤销制度的问题及其破解

贺光辉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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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湖南人文科技学院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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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国家亲权理论下的我国未成年人监护权撤销制度,总体上历经了三个发展阶段,即制度沉睡阶段、制度激化阶段、制度体系化阶段.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为核心的未成年人监护权撤销制度体系,制度设计上仍然存在申请撤销的主体规定有罅漏、可撤销事由的判断尺度松紧难以把握、全有全无的撤销规则过于僵化、监护撤销后未成年人安置和保护缺乏配套机制等不足.未来可以采取的对策有:通过司法解释或指导性案例,适度扩大申请主体的范围;从严把握可撤销事由的裁判尺度;修改非此即彼的僵化规则;建立和细化监护撤销后未成年人安置机制,确保监护撤销后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与发展.

关键词

未成年人监护/监护权撤销/问题与破解/未成年人权益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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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年

2024
法制与经济
广西日报传媒集团

法制与经济

CHSSCD
影响因子:0.088
ISSN:1005-01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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