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思想在中国传统法文化中占据重要的地位."分"字的原义是分割及分得的部分,在此基础上"身份""分封"的概念产生.百家争鸣时期"分"思想伦理化,"名分"的概念产生.圣人制定的礼义是"审明定分"的依据.名分的功能在于明尊卑、别贵贱、序长幼等,同时其作用在于明分使群、定分止争等.独尊儒术以后,在三纲五常的观念下"分"思想神圣化,分含义中义务因素强化,且具有单方性、无条件性.佛教传入以后,"缘分""定分"等概念产生,"分"思想增加了宗教色彩.分的早期含义包含权利与义务两个方面,可谓法律人格,该概念具有重要的学术价值."分"思想的局限主要在于,其后期含义相对重视义务而轻视权利,以及思想者对其内部权利与义务关系缺乏深入的分析和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