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的"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是我国对双碳目标提出的权威政策部署.当前双碳领域存在着法治话语薄弱的状况,国家立法呈现碎片化特征,繁多的地方立法存在效力诘问.基于政策系统与法律系统的话语表达差异及二者的双向互动关系,双碳目标的深入推进要求将"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这一政策话语转化为法治话语.经由作为政策话语与法治话语连接点的立法模式,"积极推进"即为从当前的分散式立法模式转向综合式立法模式;"稳妥推进"蕴含了从单一式立法模式到协同式立法模式的转换.具体而言,在综合式立法模式之下,双碳基础性法律的名称应为"碳达峰碳中和促进法",该法具体条文设计应关注公主体与私主体权利义务的双向建构;在协同式立法模式之下,国家要对现有双碳相关立法进行法律清理以实现内部协调,地方要促进双碳专门立法与相关立法的协同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