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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防震减灾法》第36条为例拷辩国家标准的衔接问题
以《防震减灾法》第36条为例拷辩国家标准的衔接问题
Study on cohesion in national standards illustrated by the example of《Law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on protecting against and mitigating earthquake disasters》 article 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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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摘要:
衔接不仅有相合和互含之义,还有上下和主次之分,与衔接相关的法律规范和各种规范性文本中不同的表达方式,也使衔接的意思层次趋于复杂,如果不能加以明确,会直接影响法的权威、国家标准的执行和规范性文件的实效,甚至影响行政相对人的权利行使.通过对《防震减灾法》第36条作深入分析,发现解决标准衔接的实际问题,需推动标准化改革,需要完善法律责任条款、选择合适的衔接表达方式、运用成熟的立法技巧、合理确定国家标准的地位、充分保障行政相对人的权利,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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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郎爱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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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防灾科技学院,河北燕郊 065201
关键词:
法律衔接
国家标准
抗震设防要求
抗震设计规范
软规定
标准适用
出版年:
2019
国际地震动态
中国地震学会 中国地震局地球物理研究所
国际地震动态
影响因子:
0.149
ISSN:
0253-4975
年,卷(期):
2019.
(2)
参考文献量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