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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规划与不动产的役权性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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役权与城市规划在产权配置功能及不动产利用与限制方式上有一定程度的契合性,且可以自身独特的制度优势补充、调和城市规划.为应对城市社会之发展,尚需进一步厘清我国现行役权制度中存在的障碍,调整役权的权利层次和结构,丰富役权的类型,将我国现行地役权制度革新为不动产役权制度,并增加自己不动产役权类型,同时对公共地役权进行单独立法.

辛巧巧、李永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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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法大学,北京100088

役权 不动产役权 城市规划 物权

司法部基金

16SFB2031

2018

国家行政学院学报
国家行政学院

国家行政学院学报

CSTPCDCSSCICHSSCD北大核心
影响因子:2.004
ISSN:1008-9314
年,卷(期):201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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