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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善信托政府监管权配置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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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现行银监机构对慈善信托的业务监管是政府监管权的错配.这种配置源于对慈善信托本质认识的模糊和特征把握的偏移.慈善信托政府监管的优化应当在立法上明确慈善信托的主体地位,依据慈善性和非营利性的特征配置政府监管权.民政部门统一负责慈善信托的监管;银监机构退出慈善信托的业务监管;税务机关参照非营利组织建立慈善信托的税收政策和监管规则.

魏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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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大学,上海200444

慈善信托 政府监管权 配置

2018

国家行政学院学报
国家行政学院

国家行政学院学报

CSTPCDCSSCICHSSCD北大核心
影响因子:2.004
ISSN:1008-9314
年,卷(期):20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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