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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韩非子法学说的建构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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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非子的法学说在吸收和转化黄老道家思想观念的基础上形成,其核心理念包括"因道全法""法因人情"和"守法责成"."因道全法"是韩非子法学说的哲学基础,它主张遵循自然界的客观规律来实现"法治".通过将"道"引入法的概念,韩非子在形而上层面论证了法的权威性、恒常性和无私性,这是他对黄老道家"道生法"理论的继承和改造."法因人情"是韩非子法治思想的实践过程.这意味着在实行法治的过程中,需要遵循人情的客观规律.与黄老道家主张的"先德后刑"不同,韩非子主张"厚赏重罚"以激励人们遵守法律.韩非子还将黄老道家的形名理论简化为君主的形名之术,从而使"法因人情"具体化为君主对官僚行为的督责之术.韩非子建构法学说的最终目标是,君主通过"守法责成"以实现"不急法之外,不缓法之内"的理想之世.通过对黄老道家与韩非子的比较研究,可以呈现出韩非子"法"学说常常被忽视的另一种形态,同时也可以进一步厘清先秦时代复杂的道法关系.

燕连福、李雨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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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交通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西安 710049

韩非子 黄老道家 因道全法 法因人情 守法责成 道法关系

2024

甘肃社会科学
甘肃省社会科学院

甘肃社会科学

CSSCICHSSCD北大核心
影响因子:0.596
ISSN:1003-3637
年,卷(期):202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