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政法大学学报2024,Issue(1) :41-56.

数据驱动型侦查法律属性的重释与厘定

孙航
甘肃政法大学学报2024,Issue(1) :41-56.

数据驱动型侦查法律属性的重释与厘定

孙航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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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中国政法大学;日本京都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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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数据驱动型侦查以数字技术为支撑,在犯罪治理领域发挥着重要作用.围绕数据驱动型侦查的法律属性,理论上存在着任意性侦查措施与强制性侦查措施的争议.我国目前偏向于将数据驱动型侦查作为任意性侦查措施,这引发侦查权外溢、侵害公民隐私权之风险.日本司法多以重要权利侵害说与强制处分说作为数据驱动型侦查方法强制性的判断标准与基本立场,但因严格的事前令状审批陷入制度僵化的"泥沼".如若我国将数据驱动型侦查模式下的侦查方法全部归于既有的强制性侦查措施规范框架,则产生侦查失去活性、错失侦查良机等消极影响.为兼顾侦查活性与权利保障,类型化视角下宜将数据驱动型侦查定位为复合任意性与强制性的新型侦查措施,并以"阶段—种类"为具体分类之方法论,以分类型考量与分阶段控制之方式,区分不同数据驱动型侦查方法的法律属性.

关键词

数据驱动型侦查/法律属性/重要权利侵害说/强制性侦查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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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202207070044)

出版年

2024
甘肃政法大学学报
甘肃政法学院

甘肃政法大学学报

CSTPCDCHSSCD
影响因子:0.654
ISSN:1007-788X
参考文献量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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