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针对联合用药医保准入定价,国际上通常采取先计算方案总价再计算各组成药品价格的模式.但由于阈值限制及价格分配方法的不成熟,实践中普遍面临联合用药准入难问题,要实现系统性优化尚需时间.日本则创新性地以单药为评估对象,并将成本效果分析结果和市场扩量作为调价因素,既避免了方案总成本对药品可及性的阻碍,又弥补了对方案整体欠缺考虑的不足.该文在阐述日本联合用药定价思路基础上,结合具体案例分析利用同类药品比较法的初始定价机制及后续的价格调整机制,为我国医保联合用药支付标准测算提供更多参考.
基金项目
中国药科大学"双一流"学科创新团队建设项目(CPU2018GY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