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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数据交易中的同意撤回权——以与合同拘束力的冲突为切入点
个人数据交易中的同意撤回权——以与合同拘束力的冲突为切入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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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方数据
中文摘要:
在个人数据交易中,数据主体作出同意既为个人数据处理提供合法性基础,也是数据主体所承担的合同义务.即便个人数据交易具有双层法律结构,个人数据处理同意与个人数据交易合同相区分,同意撤回权也使得个人信息自决与合同拘束力的冲突不可避免.为避免同意制度被架空,"履行合同所必需"应当被目的性限缩解释,不能作为同意撤回后个人数据交易中数据处理的合法性基础.为优先尊重数据主体的个人信息自决权和人格自由发展,同意撤回权不因合同拘束力而受到限制.同意撤回权的行使不具有溯及力,数据处理者应当删除个人数据,停止个人数据处理行为,数据处理者可以行使双务合同不履行抗辩权,有权请求终止个人数据交易合同,但无权请求数据主体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害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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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费安玲、陈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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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中国政法大学比较法学研究院
中国政法大学中意法与罗马法研究所
中国政法大学
慕尼黑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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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个人数据交易
同意撤回
合同拘束力
信息自决
履行合同必需
出版年:
2024
广西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广西大学
广西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CHSSCD
影响因子:
0.618
ISSN:
1001-8182
年,卷(期):
2024.
46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