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立法是涉外法治的基础,是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的关键环节.我国涉外立法经历了"定位不明—领域法—领域法和程序法并重"的制度定位发展走向,呈现二元类型的制度属性,并在立法原则、调整范围、制度效果等方面具有鲜明特质,而新时代新理念、新理论、新实践为涉外立法制度范式的构建提供了正当性基础.然而,我国涉外立法制度的发展面临立法权限、立法程序、规则设定等方面的制度障碍,以及制度内容与运行不能完全顺应新时代要求的困境.据此,有必要以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为引领,以体系化的制度框架为目标,以域外效力条款为重点,以完善国内法与国际法衔接机制为保障,构建精细化、体系化的涉外立法制度范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