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通过对合规整改行检工作机制的现状剖析可见,以提前介入、检察建议和检察意见为主要方式和手段的合规整改行检衔接机制虽对合规整改的落实具有积极作用,但并不能从根本上确保合规整改的有效落地.现阶段合规整改在制度衔接、规范规定、责任激励和整改目的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会严重阻碍涉案企业合规不起诉制度的建设.需要将行检工作理念从衔接转变为协同,构建行检协同工作机制,以合规一体化建设为内容,建立由党委政法委主导、监察机关监督、行政机关和检察机关参与的执法协调机构,构建新型协同式的涉案企业合规整改行检工作机制,确保合规整改落实到位.
基金项目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2023)(23YJA8200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