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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体"理念下财产权的现代功能与宪法构造
"共同体"理念下财产权的现代功能与宪法构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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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摘要:
现代社会中,财产权除却传统政治宪法中财产权在个人权利和公权力界限的界分标准功能,还要承载"命运共同体"的功能.然而,目前的宪法财产权体系仍然以传统的政治宪法理念的基本构造为基础,难以涵盖现代财产权的功能判断,需要对宪制理念进行创新和对宪法财产权规范进行重构.社会发展诱发了宪法性质的变迁,现代宪法具有了政治性、经济性和社会性的多元质素,财产权承担了更多的经济功能和社会功能,超越了传统宪法财产权制度的涵盖范围.财产权现代功能的梳理应立足宪法构造的一般理论框架,通过宪法解释和配套制度的构造,来消弭财产权的功能与宪法现实构造的紧张关系,实现其在财产权的显功能和隐功能、反功能以及"普遍财产权"制度的法律塑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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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罗亚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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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临沂大学 法学院,山东 临沂276000
关键词:
财产权
现代功能
宪法定位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
中国法学会课题
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课题
项目编号:
CLS2016D24]
17CFX03
出版年:
2019
广西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广西师范学院
广西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HSSCD
影响因子:
0.251
ISSN:
1002-5227
年,卷(期):
2019.
40
(4)
参考文献量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