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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场所的隐私权
公共场所的隐私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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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摘要:
传统民法理论认为,公共场所不存在合法的隐私利益,在公共场所不可能发生侵入隐私的侵权.但在技术高度发展、媒体高度发达的现代社会,这样的论断已经不合时宜.文章拟从隐私权的发展、产生背景变化以及隐私权的本质等,来说明公共场所也存在隐私利益,并对公共场所隐私权的立法保护提出建议.
外文标题:
Privacy Right in the Public Pla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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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弋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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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社科部,江苏南京,210016
关键词:
隐私
公共场所
个人安宁
出版年:
2007
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
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CHSSCD
影响因子:
0.302
ISSN:
1008-8628
年,卷(期):
2007.
22
(3)
被引量
13
参考文献量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