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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苗疆乡村社会内部双重自治制度研究——基于清代以降首寨制度的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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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以降,尽管中央王朝不断加强对苗疆乡村社会的控制,但在苗疆传统制度中,村寨内部实行的是苗、侗等民族共有的族长制、寨老制等,因此形成了自然权威和传统权威共治的局面;村寨之间依赖苗族的"鼓社"制和"议榔"制、侗族的"侗款"制、单一民族或跨民族的首寨制度等,维系苗疆乡村社会的日常运作,构成苗疆乡村社会内部双重自治制度的核心部分.

张中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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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民族大学,四川成都 610041

古代苗疆 乡村社会 首寨制度 爷头 洞崽

西南民族大学中央高校高水平科研平台建设专项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

2023SPT0523BMZ067

2024

贵州社会科学
贵州省社会科学院

贵州社会科学

CSSCICHSSCD北大核心
影响因子:0.46
ISSN:1002-6924
年,卷(期):2024.4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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