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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治理中政社互动的实践动向与理论意涵——基于贵州省黔西南州C村的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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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社会有两种主要秩序形态,一是凸显社会主义制度优势和国家能力的组织秩序,二是展示优秀传统文化和基层群众首创的自发秩序,政社互动即是两种秩序互洽的过程和结果.相比较以往以政府内部流程再造为原点的传统方式,新时代政社互动在形式上和内容上发生了较大变化,即更加强调创新党领导下的协同共治模式,推动国家意志、乡村精神和个人意愿的有机结合.乡村振兴战略深入实施以来,C村在实践中以驻村工作队政治功能表达为典型的融合治理,以合作社利益共同体打造为方式的嵌入治理,以民间协会自发秩序引导为重点的赋权治理,以及以数字赋能为方向的技术治理等治理模式,不断拓展政社互动的内涵和外延,对今后的乡村治理工作具有一定的启发借鉴意义.

丁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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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社会科学院,贵州贵阳 550002

乡村治理 政社互动 党的领导 活力秩序

2024

贵州社会科学
贵州省社会科学院

贵州社会科学

CSSCICHSSCD北大核心
影响因子:0.46
ISSN:1002-6924
年,卷(期):2024.41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