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的语境下,乡村经营正在成为乡村振兴的新内涵与重要路径,以农民为主体、实现农民的主体性既是乡村经营的核心目标,也是其难点所在.本文基于西南多地乡村建设行动研究所探索出的以农民为主体的乡村经营模式,探讨乡村经营激发农民主体性的实践进路与内在机理后发现,引入现代性要素再造以农民为主体的市场组织机制、经营机制与利益分配机制,可以促进农民在乡村经营中的市场主体身份的生成、经营主体能力的提升以及主体发展动力的激发.其关键内容包括建立农民的市场经营主体、培养农民的职业经理人及建立农民优先的利益分配方案.与此同时,这一国家主导的维护农民主体地位的机制再造过程也不可避免与遵循市场逻辑的乡村经营产生政治经济的潜在张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