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创新抑或守旧:"暗中执法"何以正当?

创新抑或守旧:"暗中执法"何以正当?

扫码查看
目前,理论界仍未能就"暗中执法"达成共识.究其原因,即在于对"暗中执法"的界定混乱、对行政指导价值的忽视、对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立法目的解释不全面.但随着我国道路交通规划布局的不断完善,"暗中执法"已然具有了可明确之内涵.而时下极力强调法治政府建设,"暗中执法"客观上确以"处罚为导向",通过教义审视,既抵触法律保留,更不合比例.其实质上是我国传统上"重实体、轻程序"的正义观体现.交通执法部门应坚定采行政指导式般公开执法的决心与信心,并采必要的补足规制之策:有条件适用"指导式"执法;突出交通指示符号标志;普遍化"电子眼"式执法的适用;完善"电子眼"式非现场执法的处罚程序;构建全社会积极参与的交通管理监督机制.同时,反思"让逆行者纠正逆行者"等执法创新,恪守法律保留与比例原则"权力限制与权利保障"精髓,积极探索合理且合法的人性化执法之道.这对于我国交通部门法治建设而言,或将大有裨益.

何文杰、高浩阳

展开 >

西北民族大学 法学院,甘肃 兰州 730030

行政法治 暗中执法 法律保留 比例原则 现场执法 执法创新

西北民族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研究生项目

Yxm2020028

2021

湖北经济学院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湖北经济学院

湖北经济学院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影响因子:0.309
ISSN:1671-0975
年,卷(期):2021.18(8)
  • 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