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法律硕士教育培养目标的核心在于高层次应用型、专门型或复合型法律专门人才的培养.这种培养目标要求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和科学性,但同时也蕴含着与其他类型法律人才培养目标实际趋同化的缺陷,使得该目标在实践施行中面临一定困境.为此,现阶段应进一步明确法律硕士教育培养目标的现实定位,在“复合型”培养目标基础上提升法律硕士人才的专业化程度.从长远而言,则应逐步改变法科硕士研究生教育双轨并行竞争状况,进而推动法律硕士教育培养目标的最终统一和真正实现.
基金项目
安徽省高等学校省级质量工程教学研究一般项目(2017jyxm0194)
安徽财经大学校级重点教学研究项目(acjyzd201706)
2018年度财经一流学科内涵建设与评价课题、安徽财经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研究重点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