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未成年人犯罪的附条件不起诉制度经历了长时间的发展,其运行模式与制度建构已然成熟,条件的制定路径与考察标准均有明确规定.然而,其囿于适用范围狭窄的窠臼,难以回应轻罪治理背景下日益扩张的犯罪圈与日趋繁重的案件冗余.如今正逢《刑事诉讼法》第四次修改前夕,从立法上将附条件不起诉制度扩张适用于成年人的轻罪案件中,做好程序出罪与庭前分流,具有迫切的现实需求与坚实的理论基础.文章从轻罪治理的背景出发,以当前成年人轻罪案件附条件不起诉的政策应对、司法需求与域外考察等为切入点,探讨并论述成年人轻罪案件附条件不起诉制度入法的理论基础与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