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学术搜索
登录
注册
中文
EN
湖南税务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2024,
Vol.
37
Issue
(6) :
16-25.
生成式人工智能及其产出物的税收治理路径
张福伟
吴波
苗玉刚
湖南税务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2024,
Vol.
37
Issue
(6) :
16-25.
引用
认领
✕
来源:
NETL
NSTL
万方数据
生成式人工智能及其产出物的税收治理路径
张福伟
1
吴波
1
苗玉刚
2
扫码查看
点击上方二维码区域,可以放大扫码查看
作者信息
1.
国家税务总局黄山市税务局,安徽 黄山 245000
2.
国家税务总局黟县税务局,安徽 黟县 245500
折叠
摘要
生成式人工智能并非适格的纳税主体,其产出物宜界定为网络虚拟财产.在经济活动中,生成式人工智能的提供者和使用者具有相应的纳税义务.基于赋能生成式人工智能产业发展和防范征管失序风险的双重考量,我国应在借鉴典型国家或地区税收治理经验的基础上,采取完善税收法律制度、加大税收激励力度、改进税收征管模式、提升税法遵从程度、深化国际税收合作等举措,将生成式人工智能市场主体的应税行为纳入税收治理框架,同时应以"智慧税务"建设为突破口,进一步完善生成式人工智能及其产出物的税收治理机制.
关键词
生成式人工智能
/
生成式人工智能产出物
/
税收治理
/
网络虚拟财产
/
智慧税务
引用本文
复制引用
出版年
2024
湖南税务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湖南税务高等专科学校
湖南税务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影响因子:
0.167
ISSN:
1008-4614
引用
认领
段落导航
相关论文
摘要
关键词
引用本文
出版年
参考文献
引证文献
同作者其他文献
同项目成果
同科学数据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