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时代数字经济背景下,传统税收体系面临着较大的挑战.从国际视角看,OECD双支柱方案进展缓慢,各国陆续开征单边数字税;从国内情况考虑,国内数字税的缺位使得税收公平原则被破坏,我国双循环格局的推进受到阻碍.为此,我国需要加快推进数字税的立法工作进程.在开展具体的立法工作前,有必要明确数字税立法的前提基础,包括其立法的必要性以及数字税的性质,以确保在未来持续改进过程中始终保持正确的立法方向.建议从三个方面布局数字税立法工作:一是在短期加大我国税收制度的数字化建设力度,同时加强税收征管的数字化运作;二是在中期完善数字税收分配制度,平衡地区之间税收差距;三是在长期积极探讨数字税开征的可能性,并逐步实现与国际接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