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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联邦证据规则》中的关联性
《美国联邦证据规则》中的关联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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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摘要:
关联性规则是英美证据法上的基本规则.有关联性的证据,通常具有可采性;没有关联性的证据,一般都不具有可采性.在很多情况下,具有关联性的证据也可因影响审判公正或者诉讼效率而被排除.同时,有些证据仅对案件事实的特定部分相关,因此只具有有限的关联性和有限的可采性.另外,有些证据关联性的有无有待于另外一些证据的出示,从而产生了附条件关联性和附条件可采性的规则.最后,<美国联邦证据规则>对于关联性的判断在立法上采取了逻辑关联主义的立场;在司法实践中,这一立场又体现为经验主义.所有这些因素都导致通过关联性规则排除证据变得十分困难.因此,仅仅通过关联性规则排除不可靠的证据显然是远远不够的.
外文标题:
The Coordination of Regional Legal Systems in the 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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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易延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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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清华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
关联性有限关联性
附条件关联性
逻辑关联性
法律关联性
出版年:
2009
环球法律评论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
环球法律评论
CSSCI
CHSSCD
北大核心
影响因子:
1.188
ISSN:
1009-6728
年,卷(期):
2009.
31
(6)
被引量
4
参考文献量
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