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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买卖合同标的物的风险转移
论买卖合同标的物的风险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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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摘要:
风险转移问题十分重要,它不仅涉及到究竟是由卖方还是由买方承担风险,而且还关系到买卖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如货物的风险已由卖方转移给了买方,则货物即使遭受损害或灭失,买方仍有义务按合同规定支付价金;如风险尚未转移给买方,则一旦货物发生损害或灭失时,不仅买方没有支付价金的义务,而且卖方还要对不交货承担损害赔偿的责任。我国合同法在参照各国立法和总结我国立法、司法经验的基础上,最终形成了我国买卖合同的风险转移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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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崔馈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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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河北大学,河北 保定 071002
关键词:
买卖合同标的物
风险转移
出版年:
2014
华章
《华章》杂志社
华章
影响因子:
0.032
ISSN:
1009-5489
年,卷(期):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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