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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买卖合同标的物的风险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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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转移问题十分重要,它不仅涉及到究竟是由卖方还是由买方承担风险,而且还关系到买卖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如货物的风险已由卖方转移给了买方,则货物即使遭受损害或灭失,买方仍有义务按合同规定支付价金;如风险尚未转移给买方,则一旦货物发生损害或灭失时,不仅买方没有支付价金的义务,而且卖方还要对不交货承担损害赔偿的责任。我国合同法在参照各国立法和总结我国立法、司法经验的基础上,最终形成了我国买卖合同的风险转移原则。

崔馈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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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大学,河北 保定 071002

买卖合同标的物 风险转移

2014

华章
《华章》杂志社

华章

影响因子:0.032
ISSN:1009-5489
年,卷(期):201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