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信息
- 1. 乐胜乡第一中心小学,吉林 大安 131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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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能用普通话正确、流利、有感情地朗读课文,”是《语文课程标准》对朗读的总要求。评价学生的朗读,可从语音、语调和感情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还应注意考察对内容的理解和文体的把握。实际教学中,如何让学生充分地读,在读中整体感知,在读中有所感悟,在读中培养语感,在读中受到情感的熏陶,成为了许多语文老师的困惑。笔者认为,老师应着重引导学生抓住重点,分清主次,重视朗读体验,在有感情的朗读中加深感染,拨动学生心灵的琴弦,让学生披文入情,力图通过品读感悟,让语感走向深刻。
关键词
《语文课程标准》/朗读/情感的熏陶/体验/拨动心灵的琴弦/披文入情引用本文复制引用
出版年
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