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章2014,Issue(15) :33-33.

论农村基层组织对新农村建设重要性--以沼山村为例

张皓 张建军
华章2014,Issue(15) :33-33.

论农村基层组织对新农村建设重要性--以沼山村为例

张皓 1张建军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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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信息

  • 1. 湖北理工学院 马克思主义学院,湖北 黄石 435003
  • 2. 沼山村党支部,湖北 大冶 435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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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沼山村在撤消了人民公社“政社合一”的高度集权的政治体制以后,建立了村民自治的基层政权组织--村民委员会,实行“乡政民治”的政治体制,激活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短短的十几年时间,沼山村面貌实现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展现在世人面前的是农业增产、农民增收、乡村秀美的一幅美丽画卷。充分体现了农村基层组织沼山村党支部、村委会是发展村级经济建设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组织领导者和带头人。

关键词

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和发展/新农村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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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湖北省教育厅课题()

出版年

2014
华章
《华章》杂志社

华章

影响因子:0.032
ISSN:1009-5489
参考文献量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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