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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子对周公法律思想的继承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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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公制礼为中华礼教文化的源头,周公强调宗法等级,首次开始重视民生,提出了“礼法合一”,“明德慎罚”的法律思想。孔子在周公的基础上,“纳仁入礼”,丰富了“礼治”的内涵,并提出了“德主刑辅”“人治重于法治”的法律思想,并对人性加以总结,得出了“人性可教”的人性观。孔子“纳仁入礼”极大丰富了“周公制礼”的内涵,加之其“人性可教”的人性观,这二者对中华“礼教文化”的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但是其把周公“明德慎罚”思想极端化为“德主刑辅,人治重于法治”,则为后世“人治有风险”埋下了祸根,具有一定消极意义。

张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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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民族大学 法学院,四川 成都 610225

周公制礼 宗法 民生 明德慎罚 孔子 纳仁入礼 德主刑辅 人治 教化

2014

华章
《华章》杂志社

华章

影响因子:0.032
ISSN:1009-5489
年,卷(期):2014.(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