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章2014,Issue(22) :56-56.

检委会会议与人民监督员会议孰先孰后之探讨

王睿
华章2014,Issue(22) :56-56.

检委会会议与人民监督员会议孰先孰后之探讨

王睿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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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检察院,山东 济南 250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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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检委会是检察机关的最高业务决策机构,人民监督员是从外部加强对检察执法监督的重要设置,二者内外并举,为检察工作的科学全面开展提供有力保障。对于拟做撤销或不起诉处理的自侦案件,先提请人民监督员监督表决,再将表决意见与案件其他材料一并提交检委会审议,此种“先监督后审议”的程序设计既符合效率原则,又保证了检委会和人民监督员都能充分发挥其自身作用,为案件的合法合理决策奠定了基础。

关键词

自侦案件/检委会会议/人民监督员会议/合理性/效率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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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年

2014
华章
《华章》杂志社

华章

影响因子:0.032
ISSN:1009-54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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