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法学2023,Issue(1) :16-27.

违反规章之合同效力认定

汪君
荆楚法学2023,Issue(1) :16-27.

违反规章之合同效力认定

汪君1
扫码查看

作者信息

  • 1.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
  • 折叠

摘要

违反规章的合同,并非仅能以违背公序良俗为由否定其效力.强制性规定的位阶限制尚有合宪性解释空间,低位阶的规章可作为说理依据,借法律、行政法规,以强制性规定身份否定合同效力."违法无效"和"背俗无效"实质上虽有交叉但于技术路径上相互独立.以条文内容是否构成对上位法的具体化为标准,违反规章之合同效力认定的裁判路径可分野为"违法无效"与"背俗无效"两种.违反规章之合同效力认定的裁判说理受民法渊源和合同效力渊源有关规则的双重限制,并有赖于强制性规定与公序良俗的类型化.民事裁判只能将规章作为说理依据,并应根据不同裁判路径相应说明合同无效的理由.同时,规章必须在先行"经审查认定为合法有效"后,方可否定合同效力.

关键词

合同效力/强制性规定/公序良俗/规章

引用本文复制引用

基金项目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2018年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18ZDA151)

出版年

2023
荆楚法学

荆楚法学

ISSN:
被引量2
参考文献量17
段落导航相关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