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政府性基金预算是我国公共预算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将各类政府性基金、土地出让金、彩票公益金等非税收入纳入预算管理,能够提升公共财政资金管理的规范性.在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背景下,我国政府性基金预算绩效管理面临着法律缺位、主体权责不明、评价指标不科学的现实困境.从预算法治与效率原则出发,在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理念之下,应当厘清政府性基金预算的改革逻辑与主要挑战.通过运用法治思维,完善评价指标体系,明确绩效评价主体及其职责,扩展评价结果的应用,以此推动实现我国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的科学化、法治化.
基金项目
司法部法治建设与法学理论研究项目(21SFB4062)
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16BFX1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