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4,Vol.41Issue(3) :46-54.DOI:10.16387/j.cnki.42-1867/c.2024.03.005

全过程人民民主在地方立法中的适用探索

邓佑文 马铁清
江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4,Vol.41Issue(3) :46-54.DOI:10.16387/j.cnki.42-1867/c.2024.03.005

全过程人民民主在地方立法中的适用探索

邓佑文 1马铁清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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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信息

  • 1. 浙江师范大学 法学院,浙江 金华 32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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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全过程人民民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在新时代的表达方式,是中国法治建设中必须贯彻落实的重要理念.探索全过程人民民主在地方立法中的适用,从民主的角度为地方立法的完善提供实现路径,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必然要求.贯彻全过程人民民主要求坚持党领导立法,并在地方立法理念、立法内容、立法程序等各方面体现全过程人民民主,且通过扩大立法参与的主体范围、拓展民意反馈方式、满足人民群众的立法需求、开展公众参与立法后评估等具体路径,在地方立法中实现过程民主和成果民主、程序民主和实质民主、直接民主和间接民主、人民民主和国家意志的统一.

关键词

全过程人民民主/地方立法/民主立法/公众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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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20BFX043)

浙江师范大学地方合作平台科研项目(PTY10522001)

出版年

2024
江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江汉大学

江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HSSCD
影响因子:0.486
ISSN:1006-639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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