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4,Vol.41Issue(3) :55-61.DOI:10.16387/j.cnki.42-1867/c.2024.03.006

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权利体系的检视

吕丝
江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4,Vol.41Issue(3) :55-61.DOI:10.16387/j.cnki.42-1867/c.2024.03.006

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权利体系的检视

吕丝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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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信息

  • 1. 武汉学院 法学院,湖北 武汉 43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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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制度改革源于中央政策推动,与我国长久以来农村土地制度变迁时政策引领、实践先行的路径一脉相承.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均未能有效体现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制度改革的成果,需将宅基地"三权分置"的政策话语有效转换为法律语言.厘清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的性质,才能从法律规范路径构建宅基地"三权分置"权利体系.集体土地所有权兼具公有权与私权的双重属性,赋予农民集体对宅基地收益和处分权能,才能发挥农民集体在落实乡村振兴战略中的主体作用.宅基地资格权为农民集体成员权,立足成员权与集体所有权的双重构建,才能实现成员权与集体所有权的良性互动.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中的使用权应是既有物权体系中的宅基地使用权,亟须补足其收益权能.

关键词

宅基地"三权分置"/集体土地所有权/宅基地资格权/宅基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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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19BFX125)

出版年

2024
江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江汉大学

江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HSSCD
影响因子:0.486
ISSN:1006-639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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