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学术搜索
登录
注册
中文
EN
江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4,
Vol.
41
Issue
(5) :
5-16.
DOI:
10.16387/j.cnki.42-1867/c.2024.05.001
中国根本制度、基本制度和重要制度的具体分类及立法建议
郝铁川
江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4,
Vol.
41
Issue
(5) :
5-16.
DOI:
10.16387/j.cnki.42-1867/c.2024.05.001
引用
认领
✕
来源:
维普
万方数据
中国根本制度、基本制度和重要制度的具体分类及立法建议
郝铁川
1
扫码查看
点击上方二维码区域,可以放大扫码查看
作者信息
1.
河南大学 法学院教授,河南 郑州 450046
折叠
摘要
我国的国家治理体系应由核心制度、根本制度、基本制度和重要制度四个部分组成.依据我国宪法法律和党的重要文献的有关规定,以及根本制度、基本制度和重要制度之间的逻辑层次关系,我国有七项根本制度、二十一项基本制度,十四项制度可以列入重要制度.它们应该根据需要加以立法或载入我国相关法律之中,让"四个自信"中"制度自信"的依据更加清晰明了.
关键词
根本制度
/
基本制度
/
重要制度
引用本文
复制引用
出版年
2024
江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江汉大学
江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HSSCD
影响因子:
0.486
ISSN:
1006-639X
引用
认领
参考文献量
1
段落导航
相关论文
摘要
关键词
引用本文
出版年
参考文献
引证文献
同作者其他文献
同项目成果
同科学数据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