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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法拍房"买受人权利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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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购房人因无力偿债而主动或被动地停止继续供贷,导致"法拍房"数量激增,意欲"捡漏置业"的竞买人热情渐涨.由于有关"法拍房"的法律规定欠缺、信息不对称、司法裁判不统一及内外监督机制尚未建立等原因,可能会导致房产存在权利和质量瑕疵、税费负担不明和腾退交付困难等阻碍买受人权利实现的状况,不仅影响司法拍卖市场秩序,而且还制约了司法强制制度目的的实现.为保护买受人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司法拍卖的辅助性制度功能,应通过补强权利救济体系、建立部门协同信息披露查询及监督机制、建构统一的裁判规则和形塑共生式内外监督模式等方式予以解决.

张玲玲、宗姗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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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师范大学哲学与法政学院,上海,200233

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老龄化社会法治研究中心,上海,200030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北京,100088

房贷断供 "法拍房" 买受人 强制执行 权利救济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

21ZDA051

2024

江汉论坛
湖北省社会科学院

江汉论坛

CSSCICHSSCD北大核心
影响因子:0.628
ISSN:1003-854X
年,卷(期):20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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