革员,又称废员,主要指因罪或因过被革职的官员.晚清战端四起,政府为解决乏人之患,革员为重寻进身之阶,革员大量差委成为一种特殊的社会现象.咸丰年间,在中央与地方充分配合下,任用革员差委主持行政事务,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清廷用人困局,为地方行政运作注入了机动性和灵活性.然而,同治年间,皇帝暗弱,虽几经下谕,但革员违例差委、带印差委、差委即升现象突出,这既是中央管控乏力的表现,也是应急变制过程中清廷无法有效解决官员任用矛盾的后果.光绪时期,针对制度运行过程中地方政务的变化,清廷虽因地因时对各省革员差委进行了制度调整,但管控力度和任用规制都难以恢复旧制.晚清大量革员差委的背后,反映出清政府因应困局所作出的制度调适,从中折射出制度实行过程中皇帝、政府与地方在官员管理和任用上的矛盾,在一定程度上也反映了中华帝国晚期叛乱与冲突并存的时代困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