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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规定性:中华民族现代文明的深层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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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民族奋力开拓的文明新形态,不仅是人的文明,而且是"文化"的人的文明,其发展需要"文化"的人与之相辅相成,创造进而升华文明.更高层次的主体性、公共性尤其人文性,是中华民族现代文明超越资本文明的关键特质,构成其新之所在.新文明是一种自主、自觉、自强、自信和自为的文明,以共同体的主体性超越"个体本位"的主体性.它构建和发展中华民族共同体、人类命运共同体、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走向人与人和平共处、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人文性作为人及其生活世界持续"文化"生成"文"的规定性,是主体性与公共性的升华,构成人及其文明的核心规定与根本标识."文"作为为人取向和人为程序的统一,是不断超越反复"文化"了的"质"而生成的精华.中华民族现代文明要求人不懈"化质成文"且持续优化"文","人""文"砥砺共进.

刘志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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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大学政策研究室

中国人民大学哲学院

中山大学马克思主义哲学与中国现代化研究所

中华民族现代文明 主体性 公共性 人文性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中国人民大学科研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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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江海学刊
江苏省社会科学院

江海学刊

CSTPCDCSSCICHSSCD北大核心
影响因子:0.873
ISSN:1000-856X
年,卷(期):202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