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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复初期台湾省公教人员的薪金收入论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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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复初期台湾省的公教人员主要包括行政机关人员、公营事业机关人员、各级公立学校教职人员,他们的薪金由台湾省署(府)及地方县市财政承担.在物价飞涨的光复初期,台湾省公教人员的生活相对安定.从台湾省署(府)的收入分配政策来看,不同类别的公教人员薪金收入差别明显,相同位阶之公营事业机关人员待遇最优,行政机关人员次之,学校教职人员再次之.同时,相同位阶的外省人员薪金收入明显高于本省人员,曾引起本省人的不满.这与其他一系列复杂的矛盾交织在一起,使要求平等成为"二·二八"事件中台湾同胞的呼声之一.

白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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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防大学政治学院

台湾 光复初期 公教人员 薪金收入 "二·二八"事件

2024

江海学刊
江苏省社会科学院

江海学刊

CSTPCDCSSCICHSSCD北大核心
影响因子:0.873
ISSN:1000-856X
年,卷(期):202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