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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对恶意补足年龄制度的本土化规范
我国对恶意补足年龄制度的本土化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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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摘要:
"恶意补足年龄制度"是英美法系国家致力于解决低龄未成年人恶性犯罪的一大措施,经过长期的法律实践,目前已经形成了比较完善的体系,被多数国家借鉴.2021年正式施行的《刑法修正案(十一)》将个别犯罪刑事责任年龄下调至12周岁,一方面回应了犯罪低龄化的争议,另一方面是将恶意补足年龄制度的立法精神与我国最低刑事责任年龄相融合的实践结果,一定程度上规范了恶意补足年龄制度在我国的适用,实现该制度的本土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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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黄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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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海南大学法学院 海南海口 570100
关键词:
恶意补足年龄制度
最低刑事责任年龄
本土化
规范适用
出版年:
2024
DOI:
10.19717/j.cnki.jjus.2024.03.020
九江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九江学院
九江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CHSSCD
影响因子:
0.145
ISSN:
1673-4580
年,卷(期):
2024.
43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