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21,Issue(2) :36-38,81.

认罪认罚自愿性保障方式的反思与完善

陈昕 张红昌
吉林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21,Issue(2) :36-38,81.

认罪认罚自愿性保障方式的反思与完善

陈昕 1张红昌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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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信息

  • 1. 四川大学,四川 成都 610000
  • 2. 海南师范大学,海南 海口 571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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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生命在于被追诉人认罪认罚的自愿性,我国立法采用了权利保障和权力保障两类方式来对保障其认罪认罚自愿性.在这两种保障方式中,值班律师制度是兜底的权利保障方式;检察机关是在认罪认罚程序中发挥主导作用的权力保障方式.但由于值班律师权利设置的功利性,权利保障方式走向形式化;由于检察权本身的复合型以及权力本位思想的影响,权力保障方式显得极为恣意.在协商式司法的制度结构下,应该同时加强诉讼两造的保障以符合协商式程序对话和妥协的运作机理,可考虑从强调权利保障的程序内涵、规范具结书使用、强化值班律师的履职保障等方面入手完善.

关键词

认罪认罚从宽/自愿性保障/值班律师/检察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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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出版年

2021
吉林广播电视大学学报
吉林广播电视大学

吉林广播电视大学学报

影响因子:0.272
ISSN:1008-7508
参考文献量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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