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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提供者的个人信息合理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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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成式人工智能的运行需要海量数据,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提供者可能会未经同意处理大量个人信息,在构成个人信息合理使用时主要有以下三个问题:合理的范围不明确,现有履行告知义务的方式阻碍其合理使用个人信息,在提供服务阶段处理个人信息的具体行为与履行内容审核等安保义务的处理目的相分离.基于生成式人工智能的运行机理,从其运行的研发阶段和提供服务阶段,来分析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提供者适用个人信息合理使用规则产生的问题.以合理的目的和个人信息公开时对个人信息权益影响的程度限定合理的范围;以公示的方式履行告知义务,促进个人信息合理使用;基于履行内容审核等安保义务的处理目的,整体性评价其在提供服务阶段未经同意处理个人信息的行为.从而破解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提供者合理使用个人信息的困境的同时保护个人信息权益.

胡宏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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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

生成式人工智能 个人信息 合理使用 合理的范围 告知义务 GAI

2024

江苏社会科学
江苏社会科学杂志社

江苏社会科学

CSTPCDCSSCICHSSCD北大核心
影响因子:0.756
ISSN:1003-8671
年,卷(期):20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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