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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数据"三维权利链"的确权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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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通过流通来体现贯通利用、决策产出、资产赋能等无形价值.数据确权是数据价值发挥的前提和基础.虽然《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明确提出三权分置的产权机制,树立了以层级性结构搭建数据权利的思路,但在实践中,由于具体规则的缺位,数据确权仍然面临数据主体权利模糊、数据流通利益分配标准不确定以及权利公示机制不完善等困境.权利链理论有助于在数据流通中厘清数据权益归属,最大化释放数据价值.围绕数据价值释放的三个阶段,权利链理论逻辑建立起数据全主体、全流通和全价值要素的三维权利链,并针对数据开放、数据共享、数据交换和数据交易等不同应用场景,明确了数据开放的价值取向、数据共享的权能要素以及数据市场权利保障领域,从而形成三维"权利节点-子系统"对应的确权模型.

李祎恒、申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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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海大学法学院

河海大学水利政策法制研究与培训中心

数据确权 数据价值链 三维权利链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

23BFX036

2024

江苏社会科学
江苏社会科学杂志社

江苏社会科学

CSTPCDCSSCICHSSCD北大核心
影响因子:0.756
ISSN:1003-8671
年,卷(期):20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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