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层直接民主具有高度原创性,既承继了马克思主义直接民主观和人民民主思想,又历经党和国家关于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不断探索而被赋予本土化的理论意涵.立足新的历史方位,全过程人民民主理论指引下的基层直接民主以人民群众在民主实践过程中的直接参与为前提,打造了包含选举、协商、决策、管理和监督五个环节在内的全链条民主形态.基层直接民主的功能价值体现为聚焦基层民主治理强化共同体建设,恪守人民中心立场形塑价值导向,创新直接参与机制提升民主质量.在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阶段,要持续推进基层直接民主发展,完善其制度体系和工作体系,应以制度创新为抓手从以下方面着力:聚焦党建引领,推动党的领导与基层直接民主深度融合;完善基层立法,加快"两委"组织法修订进程;激活社会活力,构建制度创新协同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