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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刑事和解与刑法基本原则的趋同性——从一则被害人谅解的故意伤害案例说起
论刑事和解与刑法基本原则的趋同性——从一则被害人谅解的故意伤害案例说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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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摘要:
刑事和解是在加害方真诚悔过、被害方充分理解并接受,本着自愿原则的框架下进行的制度设计,其旨意在于抚慰被害方的心理创伤,进而熨平犯罪给社会机体带来的伤痕.因此,刑事和解制度并不违背刑法基本原则,而是旨在构建一个双方当事人充分交流和沟通的平台,对化解矛盾、消解积怨、预防犯罪衍生、促进社会和谐有着积极意义.当然,也需要在实践操作过程中准确领会刑法基本原则的精神实质,把握刑事和解制度的用度,谨防将刑事和解庸俗化为"花钱买刑"的富人游戏.
外文标题:
On the Same Tendency of Criminal Mediation System and the Basic Principles of Criminal Law:From a Case of the Intentional Harm which Forgiven by the Victi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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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齐晓伶、张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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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甘肃政法学院,甘肃,兰州,730070
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江苏,南京,210046
关键词:
刑事和解
刑法基本原则
趋同性
基金:
甘肃省社科规划项目研究
项目编号:
出版年:
2010
昆明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昆明理工大学
昆明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HSSCD
影响因子:
0.676
ISSN:
1671-1254
年,卷(期):
2010.
10
(4)
参考文献量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