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序”,本系一种书籍编纂行为.但在《毛诗》体系中,借由序次篇目与叙述编纂义例,《诗序》既为诗文本补缀了“次序价值”,又为诗义诠释设定了阐释语境,《诗经》亦由此被定性为“圣人之诗”.与此同时,通过对《诗序》撰定时间的前移与其作者的神圣化,“《序》先诗后”的文本样态获得了普遍认同.《诗序》成为《诗经》文本的肇端,成为诠释者阅读与阐释诗义的逻辑起点.在宋代质疑辨析《诗序》的学统转捩中,儒者将“诗人之志”与《诗序》的传说本质加以凸显,并以此成就了“据文求义”等诠释理路的新变.伴随着宋儒将《诗序》从《诗经》文本中剔除, “圣人之诗”亦变更为“诗人之诗”.
基金项目
2017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17CZX027)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第61批面上资助(2017M611595)